繼續來說奧運。
2016年有一部叫做「飛越奇蹟」的電影在台灣上映,他的故事,是在描述一個10歲勵志要參加奧運的英國小男生,運動其實不但不是他的強項,甚至是他的弱項,但是後來他「克服萬難」,成功在1988年,代表英國參加冬季奧運的滑雪跳台項目。跳出來的成績,打破英國紀錄,卻是各國參賽者的最後一名。
超級勵志的是,他「從小立志」、「運動很弱」、「克服萬難」、「打破國內紀錄」、「最後一名仍然奮戰完賽,有始有終雖敗猶榮」,電影大概就演到這些。
但是,電影是改編,這位主角,Michael Edwards (參加冬季奧運之後得到的外號是Eddie the Eagle,這同時也是電影的名稱),在冬奧當時的真實故事是什麼??
根據wikipedia上的記載,他最後一名就算了,而且和倒數第二有著極大差距的超爛成績,立刻引起全球觀眾和媒體的注意,奧運還沒結束,他已經成為全球名人,訪談、幫他取外號的通通湧上來(多半取笑居多)。甚至,在閉幕式的時候,奧會主席致詞還特別點出他,說他破了世界紀錄,創下個人最佳成績,然後像老鷹一樣展翅飛揚。只能說奧會主席還是老江湖,場面看多了,在情勢不可為的狀況下,狂灑心靈雞湯…
但是運動會結束之後,國際奧會做了什麼事?他們迅速制訂了一條新規則,俗稱「 Eddie the Eagle Rule 」,規則的內容是說,以後要參加冬奧的選手,至少要在其他的國際賽當中,獲得前30%的排名,或是前50名。
從此以後,Michael Edwards再也無法參加奧運了,因為成績持續很爛,所以之後的參賽機會都被這條規則刷掉了。這還沒完,除了奧會,之後其他的相關賽事,也都制訂了類似的條款。於是他等於是被全面抵制了,而他往後的人生,可想而知,就比較接近藝人,而不是運動員了。
等一下等一下,還我感動的眼淚,說好的勵志故事呢?這些主辦單位雞腸鳥,肚見不得人家好?
在我看來,Michael Edwards被這樣對待一點都不冤枉。而拍攝電影的導演也深知這一點,所以做了大量改編。仔細想想,就不難看出問題在哪裡:
- Michael Edwards立志的是參加奧運。他並不是先對某個運動產生興趣,然後練到可以參加奧運。他是以參加奧運為目的,所以更換、挑選到滑雪跳台這個英國不擅長,長年沒人要投入,所以入選標準很低的項目。他最精進的技能,不是任何奧運項目,而是「如何找到可以參加奧運的巧門」,這個行為在運動比賽看來,其實很令人反感。
- 他有沒有把他的技術練到一個,即使從正常的標準來看,也是足夠優秀的程度?沒有,他就是找到巧門,去參加了,就這樣。之後還想重施故技繼續參加。他沒有展現他對於這個運動項目的尊重,甚至,他沒有展現出他對這個運動會的尊重。
- 如果你是奧會,你會不會擔心這樣的行為,等於是鼓勵更多人開始尋找參加奧運的巧門,最後把比賽變成足球場上的裸奔鬧劇?
- 如果你是得牌選手,會不會覺得「他這樣一搞會不會讓大家認為滑雪跳台就是一個很破很鳥的小孩子遊戲」?覺得獎牌帶來的光榮感頓時黯然無光?對於這種人,你會希望他下次再來嗎?
- 如果你是苦練而沒得牌的選手,你會不會覺得「從記錄上來看,我跟這個毫無程度的鬧事者是放在同一個等級的,這對我的投入和練習難道不是一種侮辱?那下次我去丟標槍丟個2公尺好了?」
其實,如果Michael Edwards如果表現得很好,不用奪牌,只要到跟其他選手一樣的等級,我想他的「取巧」,不但大家不會在意,反而會去思考制度上是不是該給出更多機會。但是當他走了巧門,最後卻沒對競賽本身拿出應有的尊重,他就成了傷害和醜聞,成為大家防堵的對象。
從這個角度來看這部電影好像政治不太正確,哈哈哈。
但是我必須說,如果回到比較灰色的職場或是生涯的角度來說,有時候,有些機會/巧門,你就只需要這麼一次,之後也不打算在這個方面發展,其實也不太需要太堅守道德貞操。只要不是真的謀財害命,替自己爭取機會也沒這麼黑暗啦。
糟糕,這下越寫越不正確了。不過後續也會慢慢提到,在職場、創業的這條路上,一定程度的暗黑還是必要的,後面再慢慢說。